台南市調漲房屋稅定案 明年漲54%

台南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105年度調漲房屋標準單價,將採「追溯回推」,回溯至2001年7月1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的房屋都列入調漲範圍,估計全市約有11萬多戶新舊房屋調漲。審議委員會今天下午開會,決議房屋稅明年漲54%,至於詳細相關辦法,市府將透過網站公告。台南市政府表示,此次調整採漸進式方式,2017年平均增幅僅54%,與五都相較是最低,也是最晚調整的。

房屋稅規定是每三年調漲一次,為了不讓市民感覺一次調漲,市府決定這次調漲分三年處理,2018年是65%、2019年81%。房屋標準單價自1984年全台統一訂定後,一直未調整,2001年修訂的房屋稅條例,修正為每三年調整一次。

市府表示,台南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1984年至今未調,屢遭審計單位糾正。

市府指出,以五樓透天房屋為例,房屋標準單價換算每坪造價不到9300元,與市價相較顯然偏低,稅課收入已不足以支應公共建設。市府指出,在考量財政、稅收、公平性等因素,並反映合理造價後,會選擇對市民衝擊最小的調漲方案,絕非「齊頭式」調漲。(辛啟松/台南報導)蘋果日報 | APPLE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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