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傳出、國稅局大動作實價查稅,已經有不少屋主都收到了國稅局行文調查,一旦發現沒有以實際獲利金額來申報,就會要求補稅。這次的加強查核、除了台北市之外,就連桃園及中南部也有,而且不只是豪宅,也包括屋齡較新、或賣價較高的一般住宅。最近傳出國稅局大動作實價查稅,除了加強查核台北市之外,就連桃園及中南部也有愈來愈多人遭到查稅,而且不僅是豪宅,還有一般住宅,像是屋齡較新或賣價較高的住宅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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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
人家已經賣了7年
你還在往前追溯稅率的問題
政府要好好把這個制度弄好來

==民眾==
沒有錯雖然說賺的錢
會有需要(補稅)
可是現在薪資比較少
大家都還是希望是說
能夠合理啦
合理的對待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過去民眾賣屋必須併入綜所稅申報,大多數民眾會採用房屋評定現值申報,因為所得金額大多遠低於實際獲利金額申報,但國稅局近來則是取得售屋人原始成本,再要求納稅人改以實際獲利金額申報,也就是實價查稅。

==房仲業者 徐佳馨==
總價的部分
大概台北市8千萬以上
然後其他區域5千萬以上
大概都是主要稽核的對象
如果說補稅的一個狀況來說的話
大概一般補稅
都會到兩三百萬以上

由於稅捐稽徵法規定不動產交易申報所得,核課期間為5年,不當逃漏稅則為7年,因此4、5年前有賣房子,並以房屋評定現值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的人,最可能收到補稅通知。

因此房仲業者提醒,民眾如果能夠檢附當初購屋持有成本證明,像是代書費、仲介費甚至奢侈稅等等,未來再做移轉申報時都能扣抵,達到間接節稅。

新聞來源:公視新聞網http://news.pt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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