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區1棟5樓透天別墅,男屋主因欠債務,去年10月遭警發現在一樓房間上吊自殺,他不甘心身後屋子將被出售,在死亡現場留下「非我家人,入屋索命」字條,法院去年11月起拍賣,從1400萬降至700餘萬都無人投標,16日第二輪開標,最後仍無人聞問。…
【鄭婷方、王家俊╱台北報導】內政部新版「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今上路,即日起賣屋須強制記載是否為凶宅,並須載明周邊三百公尺內是否有變電所、高壓電塔、寺廟、殯儀館、公墓、瓦斯行等嫌惡設施;另新增不得記載房價上漲空間或預測房價上漲,避免業者哄抬。若未按規定登錄,將依法開罰業者三萬到十五萬元。…
試用未錄取 憐憫孤苦 租屋供住【蔡進男╱基隆報導】好心沒好報!基隆市一名好心老闆,租屋給員工當宿舍,其中一名男員工表現不佳,未過試用期,老闆體恤他父母雙亡、經濟困頓,仍讓他住宿舍,該名員工竟在宿舍自殺,老闆親手打理他的喪事,未料房東不堪房子變凶宅,導致房價慘跌,向老闆請求連帶損失賠償,法官日前判老闆須賠償一百九十三萬元。…
罕見判決 第二手賣方不知情免賠【黃哲民╱台北報導】北市郭姓女子3年前將住9年的一間房子,賣給李姓女子當結婚新房,被發現該屋15年前有人上吊身亡,李女責怪郭女賣凶宅卻隱瞞而提告求償,一審判決郭女應賠200多萬元,高等法院查出郭女也是受騙者,且持有產權期間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就不再是凶宅,改判郭女免賠,仍可上訴。…
聯合報 記者饒磐安/新北報導 林姓男子前年在新北市購買一棟大樓的六樓,入住後才得知有人從陽台跳樓自殺,他認為前屋主、房仲員及房仲公司隱瞞凶宅事實,提告要求減價兩百萬元。法官認為死者是從六樓陽台跳下,並非陳屍住處,認定六樓非凶宅,且林未舉證房價因此減少,判林敗訴,可上訴。…
買房出租對許多人來說是快速直接的投資方式,在租金報酬率越來越低的情況下,有不少大膽的投資客為了提高報酬率,開始鎖定兇宅市場投資出租,以台北市中山區為例,當地一間10坪小套房至少要價600萬起跳,但若是凶宅,房價當場打對半,一間只要300萬就馬上成為包租公,但知名投資客帥過頭就提醒,「凶宅投資客」雖然好賺,小心冥冥之中還是有可能會出事。…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傳統上凶宅是賣屋市場上的冷門商品,但是屏東的一家房仲店卻專打凶宅的廣告,大大的凶宅字樣張貼在馬路口,不止吸引大家的目光,也讓想撿便宜的投資客上門,成交率幾乎是百分之百,有的房子甚至一推出不到一個月,就賣了出去,顛覆傳統賣房子的方法。…
記者黃文博/台南報導 中古屋凶宅買賣糾紛又一樁,張姓男子透過仲介在台南買到一間310萬元的公寓,卻發現公寓露台曾經有人自殺,向法院提出請求減少價金46萬餘元之訴,一審原本勝訴,但二審法官卻發現已逾6個月的除斥期,改判敗訴,且不得再上訴。…
【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市美術館區2名房屋仲介今年2月帶看屋時,客戶詢問:「為何有人說這裡是凶宅?」2房仲在管委會主委和保全面前脫口說出:「就是凶宅。」主委認為大樓雖曾有人跳樓過,但並非指整棟大樓都是凶宅,故告2房仲妨害名譽。…
案發10年不算凶宅?仲介判賠225萬 陳姓婦人透過某房屋公司加盟店,買下一戶民宅。事後得知屋子曾發生命案,仲介以案發已十年,期間住人從沒問題為由撇清。法官判經紀人、加盟店及房屋公司需賠二二五萬元。 前年十一月,陳婦經由某房屋公司加盟店的張姓經紀人,以五二五萬元買下三民區一戶民宅,不料付款及登記後才知是凶宅。陳婦以前手成交價是三百萬元,認為損失二二五萬元,到高雄地院請求房屋公司、加盟店及張姓經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