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招「節稅小撇步」今年報稅前,納稅人應該先精打細算,本報提供十招「節稅小撇步」。
一、爭取扶養名額,扶養免稅額每人八萬兩千元;扶養年滿七十歲以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為十二萬三千元。但兄弟姐妹若爭取扶養父母,必須先行協調,否則先申報先採算。
二、去年購屋房貸可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每戶每年上限卅萬元;但房貸利息要先扣抵儲蓄特別扣除額,餘額可申報房貸利息扣除額。
三、家有五歲嬰幼兒,記得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兩萬五千元扣除額。
四、賣屋賺錢的納稅人,扣除購屋及其他成本後的售屋所得,如果高於評定現值,可依評定現值申報。反之,售屋所得若低於評定現值,則按實際財產交易所得申報。
五、售屋後兩年內若再買自用住宅,可享「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附上買賣契約及權狀,可申報扣抵之前已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賣屋若賠錢,納稅人可檢附買賣房屋的契約書,向國稅局申請核發財產損失證明單,損失可扣抵未來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
六、去年結婚或離婚者,今年可分開或合併報稅,選擇最有利方式申報。
七、房東可以申報整修、裝潢費,但報稅時要據實申報租金收入。
八、去年曾因天災受損者,當初若經稅捐機關勘查並取得證明,就可以申報天災損失抵稅;若已領取保險理賠或災害救濟金,必須先行扣除。
九、海外基金、公債、郵局活儲在一百萬元以內,銀行存款利息低於廿七萬元,皆免稅。
十、處分債券的資本利得,「寶島債」(在台灣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免稅,「點心債」(在香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則要併入稅率百分之廿的最低稅負計算。
2013/04/29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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