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針對永康維冠大樓地價訂出價購標準,市長賴清德昨天在市議會答詢,首度說明市府估價結果。他表示,維冠大樓住戶若想離開這傷心地不願參與都更,而都更會也無意購買,市府將會以善款來價購,經估價最低價為四樓,每坪卅七.七萬元;一樓則是最高,每坪六十四萬元。

台南市議會昨天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楊中成為永康維冠大樓住戶請命,並對重建案提出質詢,他表示,部分住戶有意離開這傷心地,現有土地怎麼辦?

賴清德表示,維冠大樓的災後處理,分為對人的照顧與房屋的重建兩部分,市府對受災戶不僅是慰問金方面的支付而已,同時還必須兼顧健康、教育等多項配套措施的經費支出,更重視受災戶在地生活的軟、硬體方面的重建協助,未來對於失去親人的長者,市府也會規劃出一套照顧方法。

關於房屋重建的部分,賴清德表示,依據興辦公共事業地上物補償條例,房屋損害補償金額三百萬元皆已發放;而對於維冠土地部分,市府尊重土地所有權人的意願,以雙軌處置模式進行,目前已有半數以上住戶同意就地重建,由都發局協助其組成都更重建委員會,籌備重建事宜;不願參與重建的住戶,市府將先以善款支應土地價款,以工務局委託估算單位估算價格,並參照永康區預售屋的標準,訂出每坪卅七.七萬元的基本價,按比例逐層調整。

都發局長吳欣修表示,維冠大樓土地共四百九十坪,一百一十六人共有,總土地價款約二.三億元,各樓層土地持分地價,四樓每坪卅七.七萬元,往上遞增,到十六樓是一.一倍;而四樓以下的一樓則是一.七倍,二樓一.五倍,三樓一.三倍。

吳欣修說,若由市府以善款價購,在協議分割後將登記為「台南市所有」,而非「市政府所有」,未來善款若有成立基金會,再轉登記在基金會名下。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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