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房客李姓男子租約到期,因無力搬遷而繼續佔用,房東蔡婦率兩名兒子上門催租,李關起大門反鎖,蔡婦一家人破門,李從3樓住處陽台爬到2樓,準備垂降到車道入口,不慎失足墜落1樓,送醫不治。台南地檢署昨將蔡婦及兩名兒子,以妨害自由罪提起公訴。

蔡姓房東帶兒子破門催租,房客疑失足墜樓不治,被檢方以妨害自由罪嫌提起公訴,圖為當時房客攀爬墜樓示意圖。(資料照)
蔡姓房東帶兒子破門催租,房客疑失足墜樓不治,被檢方以妨害自由罪嫌提起公訴,圖為當時房客攀爬墜樓示意圖。(資料照)

涉犯妨害自由罪

起訴書指出,蔡婦以每月8000元代價,從102年2月5日起,將位於台南市安平區的房屋租給李男1年。103年3月5日租約到期,李遲未搬遷;103年3月13日,蔡婦帶著兩名兒子上門催討房租,並要求搬遷。

3人抵達時,遇到李與家人準備出門,李先讓妻子下樓,蔡婦跟隨李妻下樓理論,兩名兒子則在3樓租屋處與李談判;雙方一言不合,蔡婦兒子出言恫嚇,要求李解決,否則「就要你難看」。

李心生畏懼,將大門反鎖,蔡婦兩名兒子隨即拿出電鑽破壞大門門鎖,欲進入屋內;李心慌之餘,從3樓住處陽台攀爬到2樓後,準備垂降到車道入口,疑不慎摔落車道,傷重不治。

警方調查後,依妨害自由與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蔡婦帶兒子上門破壞房客門鎖、侵入住宅,將3人依妨害自由罪起訴。

李男家屬同時提起過失致死告訴,由於案發時蔡家3人頂多只破壞門鎖,並未與李正面衝突,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

圖文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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