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現值評定仍用30年前標準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台南市財產稅收入逐年上升,但審計部台南市審計處審核卻發現,南市公告地價長期未達全國平均水準,且房屋評定現值及稅率也未盡合宜,一○二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房屋標準單價」仍沿用財政部七十三年訂定標準,顯不合時宜,也偏離市場行情,有違租稅公平與居住正義。

根據台南市審計處審核台南市政府一○二年度報告中指出,近三次(九十六年、九十九年、一○二年)全國各市縣調整後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平均數分別是百分之十九點零四、二十一點九六、二十點一九,其中前南縣是十七點一一、十六點五六,前南市是二十四點八三及二十四點三二,一○二年縣市合併後是十八點七,顯示前南縣公告地價長期未達全國平均水準,偏離市場價格,影響土地稅收。

審計處指出,行政院針對市府一○二年計畫與預算的考核成績中,有關台南轄區土地公告地價及公告現值占市價的比率,成績居五都之末,全國二十二縣市中排名第十六。

審計處也表示,台南市一○二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房屋標準單價」仍沿用財政部七十三年訂定標準,迄今卌年,顯不合時宜,也偏離市場行情,且對於自住及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均以百分之一點二的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房屋稅條例的意旨不符,有違租稅公平與居住正義,也影響房屋稅收入。

針對審計處的意見,市府地政局回應指出,未來進行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時,會廣為運用實價登錄資訊,加強檢討地價區段的劃分,使地價區段細緻化,並合理調整公告地價,以切實反映市場交易情形。2014/08/05 17:44

中華日報:http://www.cdn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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