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各地交易頻繁大廈,出現向看房民眾或帶看仲介業者收取「帶看費」,並轉大廈管理委員會基金的情形,因「帶看費」屬大廈管委會對外銷售勞務收入,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財政部並且強調,若有漏稅情形者,需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額。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轄區稽徵機關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稅額,可免予處漏稅罰。
【2014/05/11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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