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市待拆除違建高達八萬多件,對於舊有及既有違建,雖訂有查報拆除優先順序,但礙於社會實情難全面執行,工務局將於三週內研擬施工中違建「即報即拆措施」計畫,列入最優先執行對象。
舊制因縣市合併失效 重新研訂
工務局表示,監察院認為地方政府處理違章建築未能落實執法、中央主管機關未盡監督之責而提出糾正,因此各縣市配合提報執行計畫,加上原南市雖訂有相關法令執行依據,以九十七年七月一日建照以後的「新違建」為優先執行對象,但縣市合併後,執行依據舊制消失,有必要重新研訂。
工務局表示,研擬「即報即拆措施」計畫,即是訂出「優先中的優先」拆除對象規模,嚴格貫徹公權力,阻止新違建的發生。
市長賴清德在市政會議也表示,所有處罰都只能回歸建築法,前置拆除通知才是行政處分,因此程序完備有時即坐失拆除最好時機,間接造成執法不彰。
他指出,取締違建困難在於積重難返與公平性無法落實,違建成為另一個歷史共業,未來工務局要加強宣導,讓市民清楚違建拆除新措施,減少後續執法壓力和困擾,也絕不會因個案不同有差別待遇。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網站http://news.lt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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