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有心人士以「假解約真買賣」的方式規避奢侈稅,財政部昨發布解釋令指出,經查核後,如果沒有達成法定的解約條件,卻貿然解約,不會退還賣方奢侈稅。

假解約真買賣 不退奢侈稅

財政部先前發函指出,如果民眾出售持有不到兩年的不動產,簽約完成且繳交奢侈稅,後來因與買方出現糾紛,導致解約者,可將奢侈稅退還給賣方,但卻發現有心人士利用此方式逃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所謂行使「法定解除權」而解除契約者,是指雙方可能因價格上的糾紛、物件本身有瑕疵(海砂屋、凶宅、輻射屋等)而解約,只要舉證充分,可證明是合法合理的解約程序,國稅局會退還原本賣方繳納的奢侈稅。

賦稅署舉例解釋,假如A出售一筆持有未滿兩年的土地給B,並繳交奢侈稅,B持有該土地未滿兩年,又想轉售給C,但B為了逃漏奢侈稅,便和A商量合意解除原買賣契約,再由A直接將土地賣給C,如此一來B即可逃漏奢侈稅。如果國稅局調查後發現類似行為,絕對不會退稅。〔自由時報記者張舒婷/台北報導〕http://tw.news.yahoo.com/ 。

財部:退奢侈稅須符2原則
產權移轉前後須行使法定解除權 防「合意解約」避稅

根據財政部規定,若解除房屋買賣交易契約,可免課奢侈稅,已有投機客想由此鑽法律漏洞,財政部昨特別解釋,奢侈稅架構下2年內移轉不動產,若「解除契約」的確可退奢侈稅,但必須合乎2大原則才接受,分別為「產權移轉前」、「產權移轉後」必須行使法定解除權,才會退奢侈稅。

財金部會赴財委會答詢摘要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解釋,在不知情下買到海砂屋、凶宅、輻射屋等,屋主具「法定解除權」,可主張契約無效解約,已繳納的奢侈稅可以退還。不過,房子沒問題卻合意解約,不退還奢侈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暑假將開始檢討奢侈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暑假將開始檢討奢侈稅。

暑假將開始檢討稅制

財政部舉例,甲君買一筆土地後,不到2年要出售給乙君,因想規避奢侈稅,甲君與原賣方商量,合意解除原買賣契約,改由原賣方直接將土地賣給乙君,讓原本應繳奢侈稅的甲君不用繳。新解釋令出爐後,除非經過司法判決、因事證明確具有法定解除權,否則將視為「假解約、真買賣」,不退奢侈稅。

奢侈稅上路將滿2年,財政部長張盛和昨表示,暑假將開始檢討,同時提及證券交易所得稅修正版,最快本月底前完成三讀,若三讀前台股就上8500點,所課證所稅也會直接退回股民帳戶內。張盛和說,外界認為奢侈稅效果不彰,但實施至今,房市達一定程度「價縮量穩」,不宜把奢侈稅當作是特效藥。

張盛和發功喊多房市

張盛和解釋,生病時,若一吃藥馬上就好,那是特效藥,但若比起前一天好,也是有效,奢侈稅上路後沒讓房價續漲,所以是有效的。財政部也在6月起召集會議檢討奢侈稅,預計下一個立法院會期前就會提出財政部的檢討觀點。

張盛和說,奢侈稅可能造成傷及無辜,原奢侈稅就有一些排除條款,但範圍仍不夠,會再檢討,「各位(立法)委員的意見,都記下來了。」他坦言,目前市場資金充沛,若期待房價再跌,恐怕很難,

外界解讀「張老師」4月喊多股市後,昨日發功喊多房市。台股指數驚驚漲,立委李桐豪說,已漲10%以上,成交量在宣布新版證所稅取消8500天險後爆量後又量縮,是否幫大戶解套?張盛和表示,將以最快速度修法。

立委質詢財政部對「公公併」看法,張盛和表示,「不會考慮因(銀行)哀嚎而併。」推動合併要有綜效,不過目前都沒有人明確指出綜效如何。蘋果日報 【王立德╱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30523/35035159。

☆☆如果覺得我們蒐集的文章對您有幫助,幫我們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