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房產 申報後再請免稅證明

【郭寶懃/綜合報導】夫妻互相贈與房產,可不用課徵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但專家提醒,還是須繳納房屋契稅,而且如果之後有出售計劃,該房屋土地增值稅的漲價數額,依然會從贈與者取得房產的時間點起算。另外,奢侈稅則是從贈與的時間點重新起算,民眾須考慮周詳,避免得不償失。夫妻間相互贈與不動產,如房屋、土地,得不繳納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是常使用的節稅方式。地政士公會全聯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提醒,但仍須繳納1筆房屋契稅,為房屋核定現值百分之6,以及支付過戶不動產相關的雜費,如代書費、地政登記規費、書狀費、謄本費等。
因此夫妻贈與辦理產權移轉時,仍得向稅捐機關申報贈與稅,十大不動產董事長黃新美指出,須先訂立贈與契約,並在契約成立30日內,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契稅、土地增值稅和地價稅的查欠,再另外向國稅局申請免稅證明,且無欠稅的紀錄,才能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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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內賣屋 須課奢侈稅

之後受贈與者如果想出售不動產,黃新美提醒,還是得課徵土地增值稅,而且該房屋土地增值稅的漲價總數額,為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另外,自從奢侈稅上路後,若房產持有不到2年就進行短期移轉,符合財政部認定的標準,會依成交價格課10~15%的稅金。
黃新美指出,如果出售的房產先前有贈與的行為,奢侈稅的持有期間會從算受贈者登記完成的時間點重新起算,民眾須留意。
但也有部分民眾會透過夫妻贈與房地的方式,來享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黃新美表示,丈夫若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方案」,可將房屋贈與給未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方案」的妻子,受贈後再出售的房地仍可享有相關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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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http://www.appledail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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