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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挖角 加盟店新招 無業績免繳月費

【張菱育╱台北報導】房仲業競爭激烈,大師房屋突破既有的加盟模式,加盟店月費改取「有業績才收費」的超額遞減方式,也就是說若當月沒業績,也不用繳交月費,大挖同業牆腳。

店東帶業務跳槽

大師房屋董事長陳建慶表示,近期開放「區域代理」加盟制度,第1個正式加入區域代理市場就是「雙和地區」。 
有別於其他品牌採取「定額」收費的加盟方式,大師房屋採「有業績才收費」,依照營業額的多寡收取1~3%不等費用,若加盟店當月無業績,則不用繳交任何費用。 
大師房屋加盟條件為加盟金60~100萬元、保證金30萬元或本票200萬元、業績總額每月在2000萬元內收3%月費,2000~3000萬元收2%,3000萬元以上則收1%月費,簽約5年。 
原在新北市中和、永和地區,擁有包括21世紀不動產、住商不動產等加盟店的店東,最近將旗下5間店共88名業務人員,全部轉到大師房屋。 

國內外資源共享

大師房屋中和華中加盟營業處處長蔣京叡指出,大師房屋加盟金和月費是一般加盟店的5~6倍,但公司提供資源卻更好,包括提供房產分析、塑造品牌形象、國內外資源共享等,未來還有展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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