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化區莊姓婦人買法拍屋買到凶宅經過媒體批露後,凶宅的買賣糾紛引起重視,台南市12月在北區、永康區連續2起凶宅買賣爭議,都是民眾買2手屋後發現是凶宅請求退款賠償,案件經消保官發文仲介商協議中。
10日與12日台南市消保官連續接獲2起房屋買賣爭議,都是消費者經由仲介商介紹買屋,入住後才聽鄰居講起曾是凶宅,心有不甘一狀告上屋主,案件被送到消保官調解中。
台南市消保官傅然煇表示,法拍屋的爭議經過善化莊明玉事件後,相關爭議開始發酵,民眾對凶宅買賣相當敏感,上周連續接獲北區、永康兩起透過仲介商購買二手屋,卻發現是凶宅買賣糾紛,目前正進行協調。
傅然煇表示,一般的房屋買賣若透過仲介,仲介商會請屋主簽署1分文件,請屋主勾選是否為凶宅,對買家就有保障。即使未透過仲介商,雙方直接交易房屋卻意外買到凶宅,消費者也不必擔心,可主張民法的誠信原則與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賣方減少價金或者解除契約,甚至情求損害賠償。
台南市消保官呼籲,消費者購屋若要一開始就避免凶宅糾紛,可在購屋前積極詢問相關問題,包括詢問標的房屋的鄰居,附近派出所、查詢網路上的凶宅網,作自力救濟。買到凶宅後再循司法途徑,畢竟是最後的手段。
- 2013-12-17 01:23
- 中國時報
- 【程炳璋/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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