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綦守鈺/台南報導】買賣房屋是人生大事,台南市消保官表示,房屋買賣糾紛一直是消費糾紛的前3名,今年台南市有412件房屋買賣糾紛,尤其是中古屋、法拍屋公開資訊少,民眾買房相對弱勢,交易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謹慎簽約。

台南市消保官趙秋媚表示,很多人辛苦一輩子就為了有個屬於自己的家,但買屋也衍生出不少糾紛,有時候可能是屋況、設備或契約內容有問題,但也可能是買到海砂屋或輻射屋等,若事後被發現屋主隱匿重要資訊,消費者可主張買賣無效,要求交還購屋款等全部費用。

購買中古屋前一定要停看聽。」趙秋媚表示,中古屋因興建多年,難免有些年久失修,簽約前一定要停下來想一想,查看合約是否符合中央範本,交易過程是否有將備註事項白紙黑字寫下來,並到現場看一看、聽一聽附近居民的說法,以免買到凶宅或與惡鄰比鄰而居。

若透過房屋仲介公司購買預售房,切記選擇可信賴的建商,並衡量公司財務狀況,若房屋可貸金額離預算有一段差距,必須貨比三家,多聽其他銀行說法,目前因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專法規範房仲業者,消費者可獲得較有效的保障。

趙秋媚說,台南市買賣房屋糾紛中隱匿重要資訊佔了149件,像林姓市民透過房仲花了150萬購買套房,入住後才發現幾個月前有男子在屋內上吊自殺,但房仲刻意隱瞞,沒在合約上註明,消費者可主張損害賠償,倘若是中古屋則可向屋主解約。

她提醒消費者,為避免糾紛,簽約前最好在白天、晚上與雨天各看一次屋況,確認房屋周邊環境狀況,遇到糾紛最好求助消保官或調解會,向專業單位諮詢,勿私下解決。

圖/聯合報提供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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